开发区华阳南路西侧、西大街北侧局部地块(******医院地块)投资运营项目-空调设备采购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开发区华阳南路西侧、西大街北侧局部地块(******医院地块)投资运营项目-空调设备采购 已由 句容市行政审批局 以 句行审投资【2023】219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有限公司 ,代理公司为******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医疗投资空调安装及售后服务等所有内容,具体详见图纸及清单;
2.2交货地点:开发区华阳南路西侧、西大街北侧局部地块(******医院地块);
2.3交货期或交付使用期:45日历天;
2.4标段划分:本次采购共一个标段;
2.5合同估算价:******.13元(包括设备及配件的全部采购、运输、保管、安装、调试、检验、税费、原厂5年免费质保费及辅助工程费等全部费用,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网上资格审查)
3.1 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3.1.1投标人必须为中国境内注册,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良好的资金、技术实力的空调制造厂商或该制造厂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代理商。
3.1.2如空调制造厂商投标,须提供制造商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
3.1.3如代理商投标,需提供代理商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制造厂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原件,制造商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
投标时须明确品牌,每个制造厂商或代理商只能报名一个品牌。
3.1.4其他资格审查必要条件:(提供承诺书)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诈骗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5)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投标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出现失信行为且在公示期间,本工程拒绝其投标。
3.1.5存在下列情形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提供承诺书)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与本招标项目其他投标人代理同一个制造商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材料投标;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6)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7)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8)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9)与本工程项目的监理人或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0)与本工程项目的监理人或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4)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5)******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6)******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7)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3.2 其他要求:
3.2.1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2.2投标保证金要求:本工程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10万元 ;投标保证金允许多种形式提交,详见招标文件正文附件。
3.2.3本项目招标单位不组织现场查勘,投标人可自行前往。
4. 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其具体评审因素和标准为: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细则 | 分值 |
1 | 投标人业绩 | 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480万元(含)以上的公共建筑的空调供货和安装业绩,每有一个得2.5分,本项最高得5分。 注: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和该合同项下的任意一次发票原件扫描件,时间以合同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 5.00分 |
2 | 综合实力 | 1、投标人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每有一个得1分,本项最高得3分。 2、投标人具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三级资质的得1分,具有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二级资质的以及以上资质的得2分,没有不得分。 注:须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未提供不得分。 | 5.00分 |
3 | 节能 | 1、从产品节能性考虑,所投多联机组室外机组全年能源消耗效率APF均达到国家一级能效标准的得2分。(提供加盖制造厂商公章的中国能效标识网截图数据原件扫描件,未提供不得分)。 2、所投多联机产品获得节能环保证书的得2分。(提供证书原件扫描,未提供不得分) | 4.00分 |
4 | 售后服务 | 1、设备维管、售后服务及技术支持方案。(评为优的得(1.5,2]分;良的得(1,1.5]分;一般的得(0,1]分;未提供方案的不得分。) 2、投标人承诺收到甲方通知2小时内到场提供售后维修的得2分。(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未提供不得分。) 3、投标人承诺保修期内,最长每两个月对系统进行一次检测并出具报告、最长每半年进行一次复调的得2分。(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未提供不得分。) 4、投标人承诺质保期内凡属于设备本身质量问题或安装问题引起的故障免费检查、修理和更换制造商原厂配件的得2分。(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未提供不得分。) 5、拟派售后人员具备制冷与空调作业证的,每有一个得1分,本项最高得2分。(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未提供不得分。) | 10.00分 |
5 | 安装及调试方案 | 1、评委根据投标企业按现状情况对该项目拟更新部分的设备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后提出拆除和安装方案进行评审,评为优的得(2,4]分;良的得(1,2]分;一般的得(0,1]分;未提供方案的不得分。 2、评委根据投标企业按现状情况对该项目拟维修部分的设备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后提出合理的检测方法、认定程序和维修方案进行评审,评为优的得(2,4]分;良的得(1,2]分;一般的得(0,1]分;未提供方案的不得分。 3、评委根据投标企业提供产品质量和工程质量的保证措施行评审,评为优的得(2,4]分;良的得(1,2]分;一般的得(0,1]分;未提供方案的不得分。 | 12.00分 |
6 | 采购需求响应 | 采购需求包含招标文件及图纸中对本次招标项目的要求,投标单位完全响应采购需求(无负偏离)的得18分,存在负偏离的不得分。(需提供采购需求条款偏离表加盖公章,未提供不得分。) | 18.00分 |
7 | 投标报价 | 1.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若7≤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直接取算术平均值)。 说明: 1.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2.******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3.本项目最高限价为******.13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报价为无效投标。 2.投标报价分值计算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偏离1%,扣减一定的分值,每偏高1%扣0.3分,每偏低1%扣0.3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得分保留两位小数。 3.特殊情形下,评标基准价调整方式 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评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 46.00分 |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2 月12日00:00至2025年 3 月6日24:00期间使用企业CA证书登录******/TPBidder/memberLogin,网上支付工具软件使用费人民币0.00元(含手续费5元)(售后不退),并网上下载招标文件,逾期不得下载。
6.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为 : 2024年 3月7日9时30分(具体以招标文件及答疑文件发布的时间为准)
7. 其他
7.1 本招标公告中由招标人自行填写的部分,填写的内容仅限于对应条款的相应要求,填写其他内容和要求的,填写内容和要求无效。
7.2 本工程电子招投标活动中投标和资格审查认定等以电子招标投标企业诚信库中的信息、数据为准,投标人需将招投标所需的所有材料录入至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诚信库后选择编入投标文件;
7.3 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造成项目招标失败的,不得参加该项目重新招标的投标。
7.4 投标人递交无竞争力的投标文件(无竞争力投标是指不以中标为目的的投标,包括企业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报价畸高、投标文件故意漏项缺项、类似工程业绩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不符合篇幅要求、以及故意违反招标文件中已醒目标识的无效条款且事先未质疑等情形)将被公示1个月,在公示期间,其他国有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拒绝其投标。
7.5 异议与投诉:本项目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依法提出异议或投诉。异议或投诉必须在规定的时限内严格按照苏建规字[2016]4号和苏建规字[2017]1号文规定的方式和程序,通过“镇江市有形建筑市场开放式应用信息平台”网上提出。招标人或监管部门将依法受理和处理异议或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和投诉均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猜测式、怀疑式的异议和投诉将不被接受。
8.发布公告的媒介
8.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2本次招标公告为第1次发布。
9.联系方式
9.1招标主体:
招标人地址:句容市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句容市福地生鲜汇农贸市场南
联系人: 李工 联系人:张工
电话: ****** 电话: ******
传真: 传真:
邮编: 邮编:
E—mail: E—mail:
9.2相关部门:
公共资源交易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句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办公室
工程交易科联系电话: 0511-****** 联系电话:/
网络信息科联系电话:
9.3技术支持:
网上招投标系统:CA签章办理指南:
******有限公司******/051/051002/carelated.html
联系电话:******00
在线办理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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