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环境整治建设项目(EPC)(HBAL-202411SZ-******1)招标公告 | ||||||||||||||||||||||||||||||||||||||||
招标编号:HBAL-202411SZ-******1 | ||||||||||||||||||||||||||||||||||||||||
1.招标条件 | ||||||||||||||||||||||||||||||||||||||||
************农村局************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安陆市辛榨乡(高张村、张付村、菱角湖村)、安陆市孛畈镇(同兴村、青龙潭社区、曹畈村)、安陆市洑水镇(车站村) 建设规模: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包括农村有机生活垃圾阳光堆肥房3座;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包括DN300,HDPE双壁波纹管35768米、DN110pvc排水管33084米、直径700砖砌污水检查井896座、直径700HDPE成品塑料污水检查井291座、出户沉淀池1838座、格栅及调节池48座、5T/天太阳能微动力一体化处理设备14套、10T/天太阳能微动力一体化处理设备17套、15T/天太阳能微动力一体化处理设备4套、20T/天太阳能微动力一体化处理设备11套、30T/天太阳能微动力一体化处理设备2套、大三格化粪池34座、人工湿地234平米、破除及恢复原有混凝土地面3994平米;村容村貌提升建设,包括新建村内道路19580m2,设置太阳能路灯189盏。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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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本项目采取工程总承包模式(EPC)建设,工程总承包企业对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含图纸审查)、施工、采购、竣工验收等实行全过程承包,交钥匙工程,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12-27 合同估算价:2245.32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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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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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2)资质要求:①设计资质:具备环境工程专项(水污染防治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②施工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财务要求:须提供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且平均利润大于0(若为联合体,由联合体的施工方提供即可)。(4)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5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有一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含农村污水或农村环境整治类) EPC 总承包业绩或合同投资金额不低于1000 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设计(含农村污水或农村环境整治类)业绩或合同金额不低于 10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含农村污水或农村环境整治类)施工总承包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如有)及合同关键内容复印件等业绩证明材料,如联合体投标,任意一方提供的业绩均有效)。(5)人员要求:①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项目经理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承诺);联合体投标的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②施工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在建项目,并提供中标后仅承担本工程项目管理的违约经济处罚承诺书、(项目经理可兼任)。③ 设计负责人: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④技术负责人: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⑤所有拟派项目管理团队的人员(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项目管理人员)必须为申请人企业的在册正式员工。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牵头人须由施工单位担任;②联合体各方均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③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应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及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程和责任,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法律责任;④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中参加投标;⑤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共同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除外。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法实施招投标,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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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11月29日至2024年12月03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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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19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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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投标相关事宜 | ||||||||||||||||||||||||||||||||||||||||
(1)实行网上开标,投标人进入“电子交易平台”网上开标大厅,等候开标。(2)各投标人如对电子招投标存在软件使用方法有疑问请拨打软件使用客服电话******00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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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评标办法 | ||||||||||||||||||||||||||||||||||||||||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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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28日 |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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