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结果公告 一 、 项目编号 :JH25-210500-00251 二 、 项目名称:本溪市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本溪市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 供应商名称:辽阳市老年健康等级评定中心 供应商地址:白塔区辽阳市白塔区北园路17号 中标(成交)金额:1,920,000(元) 评审总得分:88.6(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本溪市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 服务类 名称:本溪市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C******养老服务) 服务范围:2025年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共640户,平均每户改造金额不超过3000元。 服务要求:一、实施范围 家庭适老化改造实施对象为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具体包括: 1.本溪市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中80周岁及以上高龄老年人,60-79周岁残疾老年人和经评估为完全失能、重度失能、中度失能、轻度失能老年人。 2.城乡低保对象中80周岁及以上高龄老年人,60-79周岁的残疾老年人、空巢老年人、留守老年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和经评估为完全失能、重度失能、中度失能、轻度失能老年人。 改造以“户”为单位进行,改造对象家庭拥有对拟改造住房的产权或长期使用权。 2021年以来已接受“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和“困难老年人家庭养老床位建设”的老年人家庭,不再重复改造。 二、改造任务 本年度全市计划完成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任务640户,实现有意愿实施改造的城乡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全覆盖。各县(区)要结合实际高质量完成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工作。 三、改造原则 (一)坚持尊重意愿。家庭适老化改造应尊重老年人意愿。遵循自愿申请原则。 (二)坚持需求导向。按照先特困后低保、先重度失能后轻度失能等原则,根据老年人家庭的困难和急需程度,合理确定改造顺序;根据老年人家庭实际需求,合理确定改造内容。 (三)坚持合理设计。改造以“户”为单位进行,结合老年人身体状况、其家庭成员情况及住宅的室内环境,对老年人进行改造需求评估,重点考虑助行、助力、助浴、防滑安全等方面的需求,做到“一户一案”。 (四)坚持严格规范。各(县)区在家庭适老化改造资格评估、方案设计、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把质量关口,坚持公开透明,确保改造项目有序推进。 服务时间:合同生效之日起120个自然日内完成改造工作。 服务标准:本年度全市计划完成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任务640户,实现有意愿实施改造的城乡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全覆盖。各县(区)要结合实际高质量完成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工作。 改造原则 (一)坚持尊重意愿。家庭适老化改造应尊重老年人意愿。遵循自愿申请原则。 (二)坚持需求导向。按照先特困后低保、先重度失能后轻度失能等原则,根据老年人家庭的困难和急需程度,合理确定改造顺序;根据老年人家庭实际需求,合理确定改造内容。 (三)坚持合理设计。改造以“户”为单位进行,结合老年人身体状况、其家庭成员情况及住宅的室内环境,对老年人进行改造需求评估,重点考虑助行、助力、助浴、防滑安全等方面的需求,做到“一户一案”。 (四)坚持严格规范。各(县)区在家庭适老化改造资格评估、方案设计、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把质量关口,坚持公开透明,确保改造项目有序推进。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涂春红、王建兵、朱彤、陈保江、于海波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本溪市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 ************委员会文件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规定,招标代理机构向成交供应商一次性收取代理服务费。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22,36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本溪市民政局 地 址:本溪市明山区新城路18号 联系方式: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 址:本溪市平山区南地美兰城31#楼公寓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里井东 电 话:******
本溪市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结果公告
一 、 项目编号 :JH25-210500-00251
二 、 项目名称:本溪市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本溪市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
供应商名称:辽阳市老年健康等级评定中心
供应商地址:白塔区辽阳市白塔区北园路17号
中标(成交)金额:1,920,000(元)
评审总得分:88.6(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本溪市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C******养老服务)
服务范围:2025年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共640户,平均每户改造金额不超过3000元。
服务要求:一、实施范围 家庭适老化改造实施对象为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具体包括: 1.本溪市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中80周岁及以上高龄老年人,60-79周岁残疾老年人和经评估为完全失能、重度失能、中度失能、轻度失能老年人。 2.城乡低保对象中80周岁及以上高龄老年人,60-79周岁的残疾老年人、空巢老年人、留守老年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和经评估为完全失能、重度失能、中度失能、轻度失能老年人。 改造以“户”为单位进行,改造对象家庭拥有对拟改造住房的产权或长期使用权。 2021年以来已接受“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和“困难老年人家庭养老床位建设”的老年人家庭,不再重复改造。 二、改造任务 本年度全市计划完成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任务640户,实现有意愿实施改造的城乡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全覆盖。各县(区)要结合实际高质量完成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工作。 三、改造原则 (一)坚持尊重意愿。家庭适老化改造应尊重老年人意愿。遵循自愿申请原则。 (二)坚持需求导向。按照先特困后低保、先重度失能后轻度失能等原则,根据老年人家庭的困难和急需程度,合理确定改造顺序;根据老年人家庭实际需求,合理确定改造内容。 (三)坚持合理设计。改造以“户”为单位进行,结合老年人身体状况、其家庭成员情况及住宅的室内环境,对老年人进行改造需求评估,重点考虑助行、助力、助浴、防滑安全等方面的需求,做到“一户一案”。 (四)坚持严格规范。各(县)区在家庭适老化改造资格评估、方案设计、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把质量关口,坚持公开透明,确保改造项目有序推进。
服务时间:合同生效之日起120个自然日内完成改造工作。
服务标准:本年度全市计划完成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任务640户,实现有意愿实施改造的城乡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全覆盖。各县(区)要结合实际高质量完成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工作。 改造原则 (一)坚持尊重意愿。家庭适老化改造应尊重老年人意愿。遵循自愿申请原则。 (二)坚持需求导向。按照先特困后低保、先重度失能后轻度失能等原则,根据老年人家庭的困难和急需程度,合理确定改造顺序;根据老年人家庭实际需求,合理确定改造内容。 (三)坚持合理设计。改造以“户”为单位进行,结合老年人身体状况、其家庭成员情况及住宅的室内环境,对老年人进行改造需求评估,重点考虑助行、助力、助浴、防滑安全等方面的需求,做到“一户一案”。 (四)坚持严格规范。各(县)区在家庭适老化改造资格评估、方案设计、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把质量关口,坚持公开透明,确保改造项目有序推进。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涂春红、王建兵、朱彤、陈保江、于海波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委员会文件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规定,招标代理机构向成交供应商一次性收取代理服务费。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22,36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本溪市民政局
地 址:本溪市明山区新城路18号
联系方式: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 址:本溪市平山区南地美兰城31#楼公寓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里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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