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JH24-210505-00334
二、项目名称:南芬公安分局机关食堂主副食配送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南芬公安分局机关食堂主副食配送服务项目
******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本溪市明山区辽宁省本溪市明山区高台子镇旧孩岭村
中标(成交)金额:82(%)
评审总得分:80.23(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南芬公安分局机关食堂主副食配送服务项目(C******食品和饮料批发服务)
服务范围:南芬公安分局机关食堂主副食配送服务项目
服务要求:本公司完全响应采购文件要求,详见响应文件
服务时间: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服务标准:合格。本公司完全响应采购文件要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涂春红、王文彩、王喜悦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管理办法2021【1980】号文件收取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8,3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称:******公安局南芬分局
地址:本溪市南芬区中心路5号
联系方式:******
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本溪市明山区文化路20栋13号
项目联系人:于雪梅
电 话:******
十、附件
采购文件:附件6(服务类竞争性磋商文件)食材配送 7.19 发布稿.doc
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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